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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6〕591号
2016-07-26
01500029X/2016-40786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td>
发布机构 :价格处成文日期 :2016-07-26 10:42
发文字号 :青发改价格〔2016〕591号是否有效 :
标题: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及供用电企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我委(价格处),我委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细化相关规定。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 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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